很多小區住戶都有這樣的居家行為:把家里的雜物、垃圾堆放在樓道。
那么,把雜物、垃圾堆放在樓道自家門口的行為到底應不應該?
當然,不應該!

一起看看,
樓道堆放雜物、垃圾違反了哪些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條 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對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請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業主或者其他行為人拒不履行相關義務的,有關當事人可以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或者投訴,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三款 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八條 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樓道作為火災時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須時刻保持安全和暢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 樓梯通道,所有權屬于全體業主。個別業主私自將樓梯通道用于自己堆放雜物,明顯是化共有為私有,也是對其他業主共有權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