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為天。食品藥品安全是人民群眾最基本的安全需求,直接影響著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近日,根據群眾舉報,昌吉回族自治州州昌吉市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人員聯合市市場管理局行政執法人員,于8月4日凌晨前往三工鎮廟工村五組一處豆腐作坊開展突擊檢查。

在廟工村東頭的一排民房院落里,有一處村民自建庫房就是王某某租用的生產場地,位置十分隱蔽。院門正對的廠房內燈光昏暗,蒸汽彌漫,改裝的蒸汽鍋爐爐火正旺,旁邊堆滿黑色的煤塊,廠房內還停著一輛面包車和一輛輕型貨車,生產原料也堆放其中,地面滿是水漬,幾口大鍋熱氣騰騰。生產區與鍋爐之間,僅有一個約15厘米高的水泥臺,現場有三人正在生產,生產區擺放有一些制作好的豆腐。

院內的鐵架上放著40余個長方形塑料盆,里面裝著總計約1000多公斤的豆腐制成品。經調查,豆腐作坊負責人王某某無任何證照,豆腐主要銷往昌吉市農貿批發市場及部分餐館。
檢查組現場取證后,查封了豆腐作坊場地及車輛,要求立即停止非法生產活動,接受處罰。隨后,又前往十幾公里外的三工鎮二工村三片區對一處豆腐干非法制售點進行突擊檢查。該作坊位于遠離村莊的一個廢棄養殖區內,地點更為隱蔽,經查,生產者李某某雖然辦理了工商執照,但未獲得食品生產許可,現場生產環境明顯不符合食品生產經營所需的衛生環境要求。使用的改裝蒸汽鍋爐,違反安全生產質檢要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檢查組當場要求關閉鍋爐,停止生產,接受處理。
根據群眾舉報及檢察機關公益訴訟線索摸排發現,此類小作坊為規避主管機關的查處,往往都是選擇一些偏遠鄉村隱蔽場所,白天休息,夜間生產。此次,檢察機關主動聯合市場監管部門開展有針對性的夜間執法檢查行動,當場查獲兩處非法生產食品的“黑作坊”,效果顯著。
下一步,昌吉市人民檢察院將繼續加強與行政機關的協調配合,凝聚合力,加大對食品藥品領域監督力度。嚴格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標準,確保工作質效,捍衛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為守護人民群眾美好生活貢獻公益訴訟檢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