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治理的根基在基層,國家治理的任務通過基層落實。因此,基層治理的重要意義怎么強調都不為過。改革開放以來,基層面臨的經濟基礎、社會結構、組織形式都已發生深刻變化,基層的治理任務日益繁重,推動治理改革創新成為破解基層治理難題的必然要求。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統籌推進基層治理,構建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理有機統一的基層治理體制機制作出部署。作為新時代基層治理現代化的綱領性文件,《意見》十分重視基層治理改革創新,強調“以改革創新和制度建設、能力建設為抓手”“鼓勵基層治理改革創新”。
近年來,各地陸續探索基層治理的新方法和新手段,為基層治理改革創新提供了經驗和啟示。如北京、上海、天津等地推進街道辦(鄉鎮)改革,精簡整合內設機構,增強街道辦(鄉鎮)的權能,一定程度減輕了社區(村)負擔,提升了行政效率和服務水平;四川成都作為全國基層治理創新的“先鋒城市”,將社區發展治理作為城市發展總體戰略的重要支撐,首設市委城鄉社區發展治理委員會,在社區廣泛成立小區議事會,有效推動院落小區自治;四川宜賓運用集成改革、賦權擴能和項目準入“三張清單”,厘清權責邊界,形成了“院巷議事”等協商治理的品牌;北京、上海、廣州、杭州等城市引入大數據技術,推動“一網通辦、一網通管、接訴即辦、不訴即辦”,把握基層民眾基本所需、精準提供公共服務;上海、廣州、成都、廣東佛山等城市大力推動公共服務購買、公益創投,引入社會組織承接公共服務,等等。
與此同時,少數地方的創新工作仍然存在一定問題。有的地方患上了“亮點依賴癥”“創新強迫癥”,認為只有玩出點“花活兒”才算成績,將治理重點放在了造典型、樹樣板上,忽視了原本應該為居民服務的日常工作;有的地方熱衷于創新詞、推新概念、換新包裝、玩數字游戲,存在“創新形式化”的情況;有的地方評價標準走偏,對正常工作的社區(村)忽視冷落,對具有特色的“花瓶社區”愛不釋手;有的地方則熱衷于推廣“創新成果”,不計條件、不計成本地硬性指派創新任務,使得基層疲于應付,創新成了基層的又一種負擔。
基層治理創新要以滿足民眾需求為根本。基層治理處于國家治理的一線,回應民眾需求是其核心任務。當前,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基層治理就是要更好地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如果基層治理創新脫離民眾需求這個根本,對于掌握民眾所需、解決民眾之憂、破解民眾之難無所助力,那么這個所謂創新就是假議題。說到底,基層治理創新就是要在做好日常治理工作的基礎上,創新工作方法和手段,回應好民眾的訴求、辦好群眾的“小事”和“心頭事”。
基層治理創新要以促進減負增效為標準。創新的要務是服務于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服務于一線問題的解決。當前,基層面臨“上面千根線、基層一根針”的壓力,“解決形式主義問題、深化基層減負工作”是擺在基層治理面前的重要課題。要推動基層治理創新,就需要號準基層治理的脈搏,立足實際條件、推陳出新,切實在降低基層負擔、提升治理效能方面做文章,讓老百姓能夠體會到實實在在的效果、讓基層干部能夠從一些無謂的事務中解脫出來,聚焦主業、擔當作為,促使整個基層擁有秩序與活力。
基層治理創新要以觸及深層關系為依托。基層面臨的很多問題往往無法依靠基層自身解決,即“就基層而言基層治理”并非易事。黨中央在基層治理方面不但強調黨建引領、重心下移,還強調“規范權責事項”“完善社會力量參與基層治理激勵政策”。事實上,離開深層的權責關系調整,基層治理創新只會徒有形式。基層治理創新要有大基層理念,從深層次重視權責關系、政社關系、政民關系的調整,避免“一切問題都向下壓”“一切事務都自己扛”,真正地做好“為了群眾、相信群眾、依靠群眾、引領群眾”的工作,理順權責關系、調動民眾和社會參與,推動基層治理體系建設,在此基礎上才能開出基層治理創新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