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6月4日上午
地址:位于烏魯木齊萬嘉熱力有限公司內的天山區熱力糾紛巡回審判點(訴源治理工作站)
“太謝謝你們了,這事可算是了結了,前后折騰了好幾年。”楊先生向面前的法官和社區工作人員致謝。
楊先生是天山區某小區住戶,前不久,他接到居住地所在的熱力公司起訴,要求其交納2015年至2021年的暖氣費和滯納金。
這事讓楊先生已經“窩火”了一段時間了,因為他現居住的房子是2017年買的二手房,并有確切證據。當年,他去交暖氣費時被告知2015年起該房就沒有繳納暖氣費,要求補齊。
房東失聯了,楊先生不愿意承受不屬于自己的費用,于是,雙方的爭議糾紛延續至今。
2021年4月,試運行的烏魯木齊鐵路運輸法院天山區熱力糾紛巡回審判點(訴源治理工作站)又接到一批推送過來的案件,其中就有楊先生拖欠供熱費的案件。

巡回審判點(訴源治理工作站)法官阿提坎·阿布都日衣木接手了楊先生所涉的這起案件,她詳細了解了糾紛原因,與社區干部幾經周折仍未找到前房東下落。于是,阿提坎與熱力公司協調,建議楊先生先交付2017年后其居住時間的供熱費,同時繼續尋找原房東。熱力公司接受了調解意見,并同意減免滯納金。
當天,楊先生得到調解結果后非常滿意,向巡回審判點(訴源治理工作站)法官及社區工作人員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謝。
在萬嘉熱力公司6樓另一個巡回審判點,巡回審判點法官助理茹克沙爾·迪力夏提正在指導當事人李先生在《調解協議》和《司法確認申請書》上簽字。
李先生涉及的是一起十年未決的案件。
“我并不是刻意躲避不交費,就是覺得熱力公司服務不到位,室內溫度不達標還要交費,心里不舒服。一直據理力爭到現在,就是希望有個公平的結果。”李先生說。
李先生因心懷不滿,自2011年至今未交暖氣費,其間也曾試圖找到合情合理的解決辦法,但終未果。
巡回審判點(訴源治理工作站)法官接案后,于情于理于法地在當事雙方之間耐心調解。經過深入調查,供熱方確實存在服務不達標的現象,而從法律層面來說,供暖屬于一類合同,雙方各自履行合同的義務,如有不滿,要舉證,用證據說話。

最終,經過調解,當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李先生的供暖費減免總額的10%,并減免所有違約金。在6月30日之前,李先生一次繳清10年供暖費共計13000余元。同時,法官建議供熱方實施技術整改,確保來年供暖溫度達標。
“通過這事,我明白了一個道理,有意見和不繳費是兩碼事。之后,我會盡快去辦理繳費事宜,希望今年不再受凍。”李先生一面在《調解協議》和《司法確認申請書》上簽字一面說。
根據全區生態環境保護司法需求,自2021年1月1日起,凡涉及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的案件,均交由烏魯木齊鐵路兩級法院管轄,不受行政區劃限制。因此,烏魯木齊市熱力糾紛案件由烏魯木齊鐵路運輸法院管轄。
除了設立在萬嘉熱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天山區熱力糾紛巡回審判點(訴源治理工作站)外,烏魯木齊鐵路運輸法院還在烏魯木齊熱力(集團)有限公司第三供熱公司設立了沙區熱力糾紛巡回審判點(訴源治理工作站),在烏魯木齊華源熱力股份有限公司設立了新市區熱力糾紛巡回審判點(訴源治理工作站),在烏魯木齊熱力(集團)有限公司第四供熱公司設立了頭屯河區熱力糾紛巡回審判點(訴源治理工作站)。
巡回審判點(訴源治理工作站)法官根據收案情況,采取坐班和巡回審理的模式解紛止訴,對于群眾提出的合理化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向供熱企業送達司法建議書,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記者從烏魯木齊鐵路運輸法院了解到,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2日,烏魯木齊鐵路運輸法院共受理供用熱力合同糾紛848件,其中民事一審已結案件335件,司法確認案件504件,調解率達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