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走村莊、串農戶、進地頭,傾聽群眾呼聲,講解黨的政策;法律咨詢、調解糾紛、法律援助,爭做普法排頭兵,甘當為民孺子牛。
今年36歲的呂晶晶,2007年開始從事司法行政工作。2010年,28歲的她任職瑪納斯縣包家店鎮司法所所長。十幾年來,她先后榮獲“全國模范司法所所長”、自治區司法廳個人三等功,曾連續三年被評為“瑪納斯縣司法行政系統先進工作者”和“優秀司法所所長”。
2007年,呂晶晶參加工作后發現,農村矛盾糾紛復雜程度遠超課堂所學,要想做好人民調解工作,必須要增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本領。為此,她白天忙工作,晚上苦學各種法律法規,搜集全國各地民事調解成功案例數千件,對這些案例逐一研究,學深悟透,為做好司法調解工作做足“功課”。后來,她還通過自學考取了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資格證書和國家三級心理咨詢師,很快成為農村司法調解的行家里手。
呂晶晶所在的包家店鎮是一個農業大鎮,全鎮14萬畝耕地、上萬人口,每年因土地承包、農產品訂單、農機作業等引發的矛盾糾紛就有上百件。
2013年,一家外地制種公司拖欠農民制種款,農民們多次討要無果,矛盾逐漸升級,數百戶農民聚集在制種公司門前。得知情況后,呂晶晶火速趕到現場進行調解,勸導農戶理性維權,同時明確告知制種公司違約帶來的嚴重法律后果。經過她專業、耐心地調解,這起群體性事件得以化解。事后,呂晶晶為農戶追回600萬余元的制種款。
從事基層司法行政工作以來,呂晶晶常年奔波于田間地頭和農家小院,憑借著扎實的司法專業素養、公道正派的工作作風,經她調處的各類矛盾糾紛達1000余件,調解成功率達98%以上。
2015年,包家店鎮接收了一名外地戶籍社區服刑人員丁某,他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丁某是某企業外派高管,妻兒均在外省生活。服刑期間,丁某放不下思想包袱有了輕生念頭。為了緩解丁某的思想壓力促其積極改造,呂晶晶多次與丁某的妻子通電話,請丁某家人多溝通、多安慰、多理解支持。同時,找尋專家為丁某定期開展心理輔導。經過近半年的有效治療和跟蹤回訪,丁某放下思想包袱接受矯正。
2015年11月,王某刑滿釋放。原來幸福的小家庭早已無存,長期與社會脫節,王某有些茫然。呂晶晶主動承擔起對王某的幫扶責任,協調村委會給王某重新劃分了責任田,并出面擔保為王某辦理了5萬元養殖業貸款。同時,手把手教王某開網店出售自家農副產品。在呂晶晶的幫助和鼓勵下,2017年王某成為當地有名的養殖大戶并娶妻生子,日子過得紅紅火火,還成為村里勤勞致富的帶頭人。
呂晶晶在鄉鎮上班能陪伴孩子的時間少,早上常常是孩子還沒睡醒,她就出門了,等她加班拖著疲憊的身體回家,孩子早已進入夢鄉。
2018年7月,她不到三歲的兒子被查出急性淋巴性白血病,面對突如其來的病魔、昂貴的醫療費和孩子化療時撕心裂肺的哭喊,這位年輕的母親強忍著淚水。在醫院陪孩子治療期間,她依然熱心接聽群眾來電解答法律咨詢。父母的支持,家人的體諒,是呂晶晶工作的強大后盾和力量。孩子病情稍微穩定些,她就回到工作崗位,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
14年來,呂晶晶在基層司法行政工作一線默默奉獻,發揮司法所職能作用,維護著一方平安和諧。她用自己的巾幗柔情,書寫了司法行政為民服務的擔當與大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