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審案“零距離”,有案辦案無案說法
昌吉州中院“訴源治理”新實踐之四
“雖然打官司是解決糾紛的最終手段,卻不是最好的選擇。如果缺乏證據或不能提供證據,就有可能產生有理也會輸官司的情況。如果官司輸了,就要承擔敗訴的全部后果。即使官司贏了,還可能因為對方沒有執行能力落個贏了官司輸了錢的結局。我們需要提醒大家,官司有風險,訴訟請慎重!”
在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人民法院滋泥泉子中心法庭的一個庭審現場,法官冷曉良語重心長地對當事人和圍觀群眾說。

“我這么說,并不是法院怕麻煩或不愿意解決問題,而是糾紛的解決途徑還有更多更優的選擇。”冷曉良說道。
“現在,各村都有調解組織,村委會都設有特邀調解員,在法庭有訴前調解室,這些都是專門為大家提供法律咨詢、幫助解決矛盾的組織。經由他們主持并達成的協議,是有法律效力的,即使一方反悔,另一方都可以憑協議向法院起訴,同時也可以獲得群眾道義上的支持。如果經法院調解達成協議而對方卻拒不執行,還可以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村組也會協助。如果人民調解組織調解不成,調解員將材料轉至法院將盡快立案并加緊審理。這樣不僅方便快捷,省錢省力省時間,還不傷和氣,有利于案結事了和今后的友好相處。”冷曉良接著說。
“原來可以這樣啊?”
“這樣多好啊,何必鬧得不可開交,傷了和氣不說,自己也沒了好心情。”
……
旁聽的群眾小聲議論著。
“法治的最高境界是無爭無訴,這也是法律的終極追求。我們希望大家都能以豁達的心態面對各種糾紛,從來就沒有解決不了的矛盾。打造美好和諧的社會環境,法寶就在你我他的手中!”
大家聽得鼓起掌來。
這樣的場景還有很多。“審理一案,教育一片”已成為昌吉州兩級法院法官的工作規程和習慣。在這個思想指導下,一個個“疙瘩”迎刃而解。
在呼圖壁縣大豐鎮,商貿城某室的房主郭某因拖欠某集中供熱站2015年、2016年的暖氣費3196元,雙方鬧了矛盾。

呼圖壁縣人民法院大豐法庭在調查中了解到,該供熱站與當地住戶的矛盾集中、涉及人多,有矛盾升級的苗頭。于是,他們決定在大豐集市進行巡回調解,通過一個案件的調解過程向周圍群眾普及相關法律知識的同時,為后續處理該類案件打好基礎。
調解初期,集中供熱站堅持要求郭某立即全額支付暖氣費,并要求支付滯納金,郭某則指出集中供熱站供熱沒有達到相應溫度且提前停暖,僅同意支付一半暖氣費。雙方僵持不下。大豐鎮調解工作室法官朱麗薩認真聽取了雙方意見后,向雙方釋明民事糾紛的舉證規則和昌吉州供熱條例等相關規定,列舉了歷年呼圖壁縣人民法院對該類案件審判案例,引導雙方相互體諒,各退一步,妥善處理糾紛。
經過一個半小時的解釋、溝通、協調,雙方最終達成訴前調解協議。郭某限時給付2015年、2016年度暖氣費共計3100元;集中供熱站自愿放棄其他訴訟請求。
更多存在類似矛盾的旁聽者通過本案現場調解,也認識和學習到相關法律法規,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為方便群眾訴訟、貼近民意,昌吉州兩級法院積極推進巡回審判與法庭“民心審判”模式相結合,不拘泥于固定的巡回審判點,讓巡回法庭走進田間地頭、農家院落,就地調解、就地開庭,讓群眾能在家門口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集市法庭”“田間法庭”“星光法庭”“巡回辦案日”等相繼而出,不但充分發揮了裁判結果、調解結果的示范作用,也達到了高效、批量化解糾紛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