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實施,增設危險駕駛罪,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行為依法予以刑事處罰。“醉駕入刑”實施10年來,全區酒駕醉駕違法行為的查處量有哪些變化?人們的思想觀念又有哪些改變?近日,記者對此進行了采訪。
“我酒駕過。喝酒后,覺得自己還清醒,就開車回家了。”烏魯木齊市個體戶聞啟昌坦言,“醉駕入刑”前,很多身邊好友并不認為酒駕是很嚴重的事。自“醉駕入刑”開始,酒駕醉駕才引起大家的重視。
烏魯木齊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水磨溝區大隊交警祁凱說:“‘醉駕入刑’前,對于違法駕駛人來說,只是記6分。”他回憶,2011年以前,每次上夜班都能接到因酒駕導致的交通事故報警。
“2011年到2015年間,駕駛人對‘醉駕入刑’的了解程度還不夠,隨著查處力度加大,酒駕違法的查處量呈井噴式增長。”自治區公安廳交警總隊事故處理和秩序管理支隊秩序管理大隊副大隊長張端海分析,“醉駕入刑”剛開始的幾年,正是機動車保有量猛增的幾年,車輛和駕駛人的增多也是違法量隨之增長的原因之一。
自“醉駕入刑”以來,新疆公安交管部門除了日常執法檢查,還會根據公安部交管局的全國性部署和自治區公安廳交警總隊的適時部署,每年開展3至5次大規模酒駕專項整治。
隨著宣傳和執法力度的加大,人們的思想觀念也有明顯轉變。2012年,烏魯木齊市民趙玉才因醉駕被刑事拘留3個月,“醉駕后5年內不得重新考取駕駛證”的限制期過后,他重新考取了駕照。現在他不但遵紀守法,還是朋友圈的義務宣傳員,以自己的親身經歷告誡身邊朋友不要以身試法。
與此同時,餐飲娛樂行業的社會責任感也明顯提升,很多餐飲場所會主動提供有代駕信息的名片給顧客。4月23日22時許,在烏市河南東路漫街餐飲文化生活街區,記者看到不少代駕司機。“我做代駕3年了。現在平均一晚能接到三四單。”代駕司機小馬告訴記者。
據祁凱介紹,2017年以后,酒駕違法行為明顯減少。近5年,新疆未發生因酒駕導致的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根據自治區公安廳交警總隊發布的數據,近年來,新疆酒駕違法行為有以下特點:酒駕時間明顯后移,從10年前的22時至23時推后至次日0時至4時;酒駕駕駛人依舊存在僥幸心理,晨起宿醉的“隔夜酒駕”問題突出;25周歲至50周歲是酒駕違法行為的多發年齡,50周歲以上和女性駕駛人群體的違法數量有所提高;隨著農村機動車保有量、駕駛人數量的快速增長,酒駕違法行為從城市開始向農村轉移。
對此,新疆公安交管部門將“對癥下藥”,采取有效措施,會同其他司法機關,進一步完善制度機制,廣泛深入開展宣傳教育,使“酒后拒駕”日益成為群眾自覺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