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解肯·哈依拉提,60后,1988年進入法院工作,至今已有33年。現為阿勒泰地區福海縣人民法院喀拉瑪蓋人民法庭法官。
喀拉瑪蓋鎮地處偏僻,下轄17個行政村,距離縣城有60公里,居民居住分散。牧區道路無法行車,只能靠步行或騎馬。2013年以來,無論酷暑寒冬,解肯背著國徽騎行穿梭于各個村落之間,為牧區群眾送去司法服務,被大家稱為“馬背上的法官”。

“冬天,遇上風雪天,道路泥濘時,坐著爬犁去辦案是常有的事,也常常錯過回城的班車。”解肯說。
后來,為了節約路途時間,提高工作效率,解肯索性就地住了下來,當起了住庭法官。白天辦案,晚上他就去找當事人做思想工作,還常常利用休息時間調處民事糾紛。
一天凌晨,熟睡中的解肯被一陣急促的電話鈴聲驚醒。“哈某因為一點小事跟他老婆打起來了,我們怎么勸都不管用,您來看看吧。”哈某的鄰居在電話中說道。
掛了電話,解肯起身穿上衣服就出了門。
在哈某家,解肯先是對哈某妻子的傷情進行了簡單的檢查和包扎,隨后將哈某叫到一邊,講法律、說情理,兩個多小時過去了,哈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主動拉起妻子的手,并保證今后再也不會對她動手了。看著夫妻倆和好,解肯起身準備離開,這時候,天已經蒙蒙亮……
解肯一心撲在工作上,經常回不了位于縣城的家,家里的大事小情更是顧不上操心。
孩子中考時,他陪孩子到了考點,因鎮上兩戶居民發生矛盾鬧到法庭,他轉身去了鎮上處理案子。

父親生病做手術,他在偏遠的村里辦案。處理完案子,他才趕到醫院看望父親。“你要以工作為主,快回去上班吧。”父親說道。
聽了父親的話,解肯背過身抹去了眼角的淚。
8年間,解肯跑遍了全鎮17個村。根據多年的走訪調解經驗,他探索將哈薩克族文化和民事調解深度融合,并于2014年創立了“冬不拉”調解室,將調解工作從嚴肅的法庭搬到奶茶桌上,雙方當事人喝著奶茶,吃著熱乎乎的包爾薩克,一邊聊家常,一邊解糾紛,很多程度上提高了案件的調解率。
2015年的一天,喀拉瑪蓋鎮頂山182團的唐某與唐巴勒村的胡某因土地承包合同發生糾紛,二人來到法庭,你一言我一語,互不相讓,眼看就到了午飯時間,兩人依然劍拔弩張,不肯讓步。于是,解肯帶著二人來到“冬不拉”調解室,調解室的桌子上放著早已備好的包爾薩克和熱騰騰的奶茶,當事雙方圍坐在圓桌前,解肯循著兩人的心理及矛盾焦點,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幫助他們慢慢解開心結。最終二人握手言和,將“案結事了”變成了“案結事好”。
像這樣的案件,解肯每天都能遇上幾起。他說:“這里沒有什么驚天動地的大案件,多是家長里短的小矛盾和小摩擦。正是通過調解這類糾紛,才更能增進各族群眾之間的感情、促進鄰里和睦。”
在他的推動下,全鎮17個行政村設立了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室,通過舉辦人民調解員培訓班,指導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工作,使大量的社會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
為了切實減少當事人的訴累,解肯始終用“馬錫五審判方式”,深入群眾,堅持調解優先的原則,通過就地辦案、當庭調解、當庭結案,督促履行,實現了將矛盾糾紛解決在群眾家門口。在辦理案件過程中,他還邀請當地部分村民參與旁聽,達到了“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宣傳效果。
“腿上帶泥,才能接上地氣。法官不是官,群眾才最喜歡。”這是解肯多年來的工作心得。正是因為他始終堅持“急群眾所急,想群眾所想,解群眾所難”、秉公辦案的工作守則,從事審判工作三十多年來,經他調解的案件達2000余件,無一當事人纏訴。
近年來,在解肯的帶領下,喀拉瑪蓋人民法庭始終堅持把群眾的急難愁盼放在第一位,24小時化解矛盾不打烊。無論白天還是深夜、無論刮風還是下雪,只要群眾需要,解肯總能第一時間趕到。通過多年來的調解經驗,他還探索出了“田間法庭”“夜間法庭”“夏牧場法庭”等多種矛盾化解方式,真正讓法律的陽光普照到喀拉瑪蓋兩萬平方公里的每一寸土地上。
解肯已經記不清走了多少路程,記不清灑了多少汗水,但讓他感到欣慰的是,他的依法治鎮夢正在慢慢變成現實。
如今的喀拉瑪蓋鎮處處呈現出各族人民生活安寧、和睦相處的美麗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