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取得階段性成效
線上線下并行的訴訟模式初步形成
新疆平安網訊 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情況的中期報告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作了報告。
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作出 《關于授權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區開展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授權在全國15個省 (區、市)的20個城市開展試點工作。2020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印發《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方案》和《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實施辦法》,試點工作正式啟動。
周強說,經過一年試點探索,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效果逐步顯現,司法質量、效率進一步提升,司法資源配置更加合理優化,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獲得感不斷增強,試點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深化民事訴訟制度改革符合我國國情,符合司法規律,有利于在更高層次上實現公正與效率的統一,有利于推進全面依法治國、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報告指出,各試點法院加強和規范在線訴訟,線上線下并行的訴訟模式初步形成。及時回應互聯網時代群眾司法需求,明確在線訴訟活動法律效力,完善電子化材料提交、在線庭審、電子送達等在線訴訟規則。積極開展在線訴訟,通過細化流程規則、加強訴訟引導、完善系統平臺,探索構建從立案到執行的全流程在線訴訟模式。特別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嚴峻的特殊時期,各試點法院依托“中國移動微法院”等在線訴訟平臺,推行案件辦理全流程網上運行,實現疫情期間“公正不止步、服務不掉線、訴訟零接觸”,確保了疫情防控和審判執行工作兩不誤。一年來,試點法院在線立案率為54.5%、電子送達適用率為56.1%,較試點前同比分別上升17個百分點和34個百分點。在線庭審占所有庭審的近30%,平均庭審時長46分鐘,較線下庭審縮短60%,在線訴訟應用規模和質量不斷提升。
同時,各試點法院合理拓寬司法確認程序適用范圍,群眾化解糾紛更加多元便捷高效。一年來,各試點法院訴前委派調解糾紛169.66萬件,成功化解54.34萬件,糾紛訴前化解率達32%,既有效減少了訴訟增量,又保障糾紛得到及時高效化解,大大降低了群眾解決糾紛的時間、精力和費用成本。
一年來,各試點法院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結案件61.11萬件,小額訴訟程序適用率從試點前的5.7%,上升至19.3%,有效改變了試點前小額訴訟程序的“休眠”狀態,形成常態化適用趨勢。試點法院大力完善小額訴訟案件審理機制,細化適用標準、優化審理流程、組建專門審判團隊、加強質量把控,全面提升小額訴訟案件質效,小額訴訟案件平均審理期限27天,少于法定審限的一半,提起再審率為0.1%,再審改發率為0.01%,實現了司法質量、效率雙提升。
報告顯示,各試點法院完善簡易程序適用規則,繁簡分流的程序運行機制基本形成。一年來,各試點法院共適用簡易程序審結案件207.98萬件,簡易程序適用率達到63.8%,平均審理期限48天,較法定審限縮短42天,審理效率明顯提升。簡易程序案件上訴率為7.6%,二審改發率為0.8%,較試點前同比分別下降18.1%和13.4%,案件質量相關指標均優于全國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