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 近日,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博樂市公安局刑偵大隊接到電詐警情,轄區居民卡某在微信群內看到一條代為放牧的應聘廣告信息,主動添加對方微信好友后,對方以需要搬家、路費、住宿費為由向其索要現金累計800元,卡某轉賬后,對方便將其微信刪除,失去聯系。

民警立即開展調查最終確定嫌疑人駐地以及身份,2021年2月16日在霍城縣將犯罪嫌疑人加某成功抓獲,現場查獲作案手機1部。同時,通過勘查,獲取了嫌疑人加某作案時的微信聊天、轉賬記錄等相關的犯罪證據。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加某供述:2021年1月初始,其使用購買的微信號在微信群及朋友圈內發布可以代為放牧的虛假廣告應聘信息,在添加有需求的受害人微信后,其以無路費、住宿費等理由對博州、伊犁、巴州等地受害人實施詐騙共計20余起,涉案價值10000余元。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核實當中。
博樂市公安局提醒廣大群眾:1.不要將自己的微信、銀行卡等出售、出租給他人,這些行為可能恰巧為他人實施電信詐騙提供了便利,也會讓自身陷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的泥潭之中;2.凡是陌生人要求轉賬、匯款的,務必提高警惕、核實清楚,未經核實前切勿轉賬;3.注意保護個人信息,不明鏈接不要點擊,陌生人微信不要添加。被騙后要及時報警,提供與詐騙分子聊天、轉賬記錄信息,公安機關將會及時開展止付、凍結工作;4.不斷學習防騙知識,認清詐騙套路、提升防騙意識,千萬不能因自己的不謹慎、恐懼等,而落入騙子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