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57歲的高光偉被烏魯木齊鐵路公安局烏魯木齊公安處授予“高鐵衛士”榮譽稱號。
高光偉是烏魯木齊鐵路公安處乘警支隊七大隊乘警長,從警33年。工作多年來,他先后榮立個人三等功三次、受嘉獎一次,2019年被授予“全路優秀人民警察”榮譽稱號。

“歡迎大家乘坐本次動車,我是值乘本次列車的乘警,動車上禁止吸煙,衛生間也一樣,吸煙會導致車輛減速停車,違反者將給予500-2000元罰款,還會被納入鐵路征信系統失信人員名單……”12月14日19時06分,D8816次動車上,高光偉拿著小喇叭,逐節車廂宣傳乘車安全事項。
從昔日“綠鐵皮”到如今的“銀龍”,高光偉的小喇叭跟了他20多年。
1993年,高光偉調到乘警支隊,在烏魯木齊至北京列車上工作。
“用喇叭對乘客進行宣傳、安全防范提醒是上車工作的規定程序。剛從事乘警工作時,讓我用喇叭‘喊’,我還有些靦腆。我也試圖通過直接‘喊’對大家進行提醒,但乘客嘈雜的聲音蓋住了我的聲音,逼不得已用起了喇叭。”
誰知,這一用,“小喇叭”竟成了他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伙伴。
“列車上有規定的宣傳語,開始我也是磕磕巴巴地背,時間長了,我覺得有些僵硬。如果用專業術語,有些乘客可能會覺得不耐煩,不會去聽,也聽不懂。”高光偉介紹,平時沒事,他便琢磨,想著如果自己是乘客,喜歡聽什么樣的內容。一段時間后,他開始自編安全宣傳順口溜,受到乘客的歡迎。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乘客攜帶的物品也發生了變化。對此,高光偉適時改變宣傳內容:針對攜帶現金的乘客,提醒他們看管好財物,防止被盜;攜帶電腦的乘客,提醒他們休息時要把電腦放在頭部里側;攜帶手機等移動設備的乘客,提醒他們要將移動設備放在臥鋪里側。
2014年,新疆高鐵運行后,高光偉在烏魯木齊至哈密的動車上工作,成為新疆第一代動車乘警。
“動車禁煙,抓住罰款”“站停時間短,別往門口走”“詐騙隨處見,別當‘冤大頭’”“熱水隨時有,杯子要端穩”……由于環境不同,“小喇叭”的宣傳詞也與時俱進。
“我珍惜每一個帶著小喇叭穿行車廂的日子。”高光偉說。
粗略統計,高光偉一年中有近200天的時間在車上,一天在烏魯木齊至哈密的車上要往返一個來回,同樣的宣傳語要重復20-30次。
經常往返烏魯木齊到哈密的乘客阿迪力·阿布里米提親切地稱高光偉為“老大哥”。
阿迪力說:“一上老大哥的車就覺得特別有安全感。”
阿迪力因為要經常接送母親在烏魯木齊至哈密間往返,每次乘坐動車時,他都會選擇高光偉值乘的時間點。他說:“聽慣了小喇叭宣傳,聽不到反而不習慣。”
車廂是流動的,但人與人之間的真情是恒定的。
在高光偉值乘時沒有時間坐下來休息的座椅上,總會出現一個蘋果、一杯奶茶或是一根香蕉、一瓶礦泉水,讓高光偉十分感動。
高光偉始終相信,只要真心為乘客安全著想,乘客就會記住為他們付出的人民警察。
高光偉對待工作的執著精神深深影響和帶動了身邊的民警。工作中,大家都認真負責,互相配合,使得其所在大隊各項工作均名列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