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 近日,岳普湖縣人民法院通過“三方庭審”系統,遠程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穆某涉嫌詐騙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穆某謊稱自己是辦理無利息貸款系統的代理,以能夠快速辦理無利息貸款為噱頭,通過微信、QQ等網絡社交平臺,散發虛假廣告,騙取受害人關注后,又以手續費、保證金、刷銀行流水賬等名義,先后6次騙取受害人轉賬匯款共計100368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穆某無視國家法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騙取他人錢財的行為構成詐騙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一款、第六十四條之規定,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穆某有期徒刑5年9個月,并處罰金1.5萬元。
法官寄語:
近年來,網絡詐騙案件高發、頻發,網絡詐騙犯罪手段不斷翻新,嚴重侵害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及合法權益,影響社會和諧穩定。在此提醒廣大群眾,對接到不明電話、短信及網絡信息中涉及個人財產的,一律不能輕信,必須通過電話方式進行核實;對來路不明的網頁鏈接或者二維碼,不要輕易嘗試點擊或掃描;投資理財、貸款需通過銀行或其他正規渠道辦理,絕不能輕信網上投資理財平臺及網絡貸款信息,以避免造成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