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 11月5日,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霍城縣人民法院薩爾布拉克法庭成功調解了一起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
1999年,原告蘇某與被告馬某簽訂土地承包合同,將15.5畝土地承包給馬某,承包期為三十年,合同每十年簽訂一次。合同簽訂后,被告馬某向原告蘇某支付了17000元承包費,原告將土地證交給被告。到2009年再簽訂合同時,被告不簽合同也不再支付承包費,一直到2020年。在此期間,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并向村委會申請調解,均未能得到解決。
法官了解案情及事情的前后經過后,認為本案法律關系明確,爭議的焦點在于1999年簽訂合同時17000元承包費是十年的承包費還是三十年的承包費沒有表述清楚,原告認為是十年的承包費,被告認為是三十年的承包費,這個問題雙方爭執了十年都沒能得到解決,積怨很深,且雙方為鄰居,不僅影響了鄰里關系,也影響了雙方子女的關系。
于是,法官對當事人開展了耐心細致的釋法析理工作,讓雙方當事人設身處地為雙方著想。經過三番五次的面對面、背對背調解,并對雙方當事人的子女進行思想疏導,促成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原告蘇某的15.5畝承包地,由被告馬某繼續耕種三年后返還給原告,被告馬某給原告支付三年的承包費,雙方再無爭議。
法官說法
合同簽訂時,把所要約定的關鍵內容一定要表述清楚,避免發生不必要的爭議,不僅造成經濟損失,甚至導致訴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