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 近日,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人民法院對王某申請執行侯某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組織執行局12名干警,會同市公安局、市公證處、村民委員會,強制騰退侯某購買的宅基地及地上房屋,返還申請執行人王某。至此,一起長達7年的執行案件就此結案。
2013年9月21日,昌吉市法院受理王某申請執行侯某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執行人員多次找到被執行人侯某,要求限期返還王某位于昌吉市三工鎮下營盤村二組宅基地及地上房屋,但侯某拒不配合。后執行人員又多次聯合鎮政府、村民委員會與侯某溝通協調,講法明理,均無果。
9月25日,昌吉市法院執行局局長擔任總指揮,副局長帶隊,對侯某宅基地及地上房屋進行強制騰退。因宅基地上的房屋包括居住房屋和廠房,且廠房內設備較多,執行人員連續工作18小時,才將侯某宅基地上的房屋及院內可移動物品全部騰退。現場行動有序、執行行為規范。
此次執行行動彰顯了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的決心,增強了群眾對法院執行工作的信心。該院將繼續堅定信心,全力以赴推進執行攻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