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 農家院、磚瓦房、幾只小凳,很少有人會把這樣的場景與莊嚴肅穆的庭審現場聯想到一起。9月22日下午,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博樂市人民法院達勒特鎮人民法庭庭長道·朱力加尼丁來到達勒特鎮,把法庭“搬”進了農家小院里。

本案原告、被告系多年朋友,被告自2013年起從原告處陸續借款達4萬余元,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拒不還款。
現正值農忙秋收季節,為方便原、被告參與庭審,法官與當事人商議后決定到其家中開庭。經庭前調解、庭上質證、法官說理,原、被告雙方決定各退一步,原告自愿放棄部分借款及利息,被告允諾今年年底前將剩余借款全部還清,雙方當庭和解?!胺ü?,謝謝你了,為了我的案子專門跑到這里開庭,我的錢終于能要回來了……”庭審結束后,原告對到場工作人員表示感謝。

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市的進程中,“小法庭”也有“大作為”,平凡工作也能創造出不平凡的成績,博樂市人民法院致力于打造楓橋法庭,為實現“小法庭大平安”的工作目標添磚加瓦,讓“楓橋經驗”這張“金名片”在新時代越擦越亮。
今年以來,博樂市人民法院在各鄉鎮街道為群眾解決了17起案件,法官們穿上法袍走進田間地頭、農戶小院,將法庭搬到群眾家門口,積極聽取群眾訴求,讓人民群眾“零距離”向法官表達自己的意愿,增強群眾對法庭工作的認同感,堅持司法為民宗旨,積極踐行便民、利民理念,讓人民法庭積極參與到基層社會治理工作中來,真正的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用“小法庭”書寫大情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