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烏魯木齊市公安機關對2人拒不配合履行檢疫防疫措施、辱罵檢疫人員的違法行為迅速給予行政處罰,網友紛紛點贊稱快!
與此同時,有關部門對幾家哄抬物價的菜店和六起謠言制造者作出依法處理,獲得社會各界廣泛好評。
新冠肺炎疫情再次襲來,全疆上下緊急行動,大家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奮力拼搏。但是,一些不和諧現象甚至違法行為也時而發生,謀取暴利、編造和傳播涉疫情謠言信息、拒不配合履行檢疫防疫措施等。這些行為,不僅擾亂了疫情防控期間的防疫秩序、醫療秩序、市場秩序,也阻礙和影響復工復產的有序推進,這是對自己和他人生命的漠視,更有可能影響整個防疫大局,延遲整場阻擊戰的進程,讓社會蒙受更大的損失。
全區各地各部門迅速行動,對破壞疫情防控的違法行為進行依法懲處,有力維護了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社會大局穩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經得起法律和歷史的檢驗。
尊重法治、依法防控,是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法治保障。今年2月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強調,要從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發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全國各地迅速出臺、完善了相關法律法規。2月10日,自治區公安廳出臺《關于依法嚴厲打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明確將依法嚴厲打擊抗拒疫情防控、暴力傷醫、制假售假、造謠傳謠等破壞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行為。湖北、上海、安徽等地也通過地方立法出臺了一系列疫情防控時期的地方法規,進一步規范各種管控措施。
不以規矩,難成方圓。法律是調整社會關系的行為規范,是定紛止爭的工具。各地的地方立法,進一步明確了一線防疫人員和普通公民的權利和義務。更重要的是,給社會各方傳遞了一個重要信息:大疫當前,法治同行。用法律維護人們的正當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是實現全面依法治國本質體現;同時,所有公民更應顧全大局、配合防控,共同維護社會的有序運行,這既是對自己負責、對他人負責,更是對國家負責。
越是特殊時期,越需要全社會互相理解、包容、配合,越需要依法行事。抗疫的關鍵時刻,需要我們大家行進在法治社會的軌道上,知法、懂法、用法、守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的各項工作,拋棄無視法律的“特立獨行”“隨心所欲”,努力做到“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就一定能早日打贏疫情防控的這場人民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