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哈密市伊州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副庭長。
李佳的辦公室非常簡樸,除了一張辦公桌,一臺電腦,一個公文柜和幾大摞案卷資料,就是幾盆吊蘭在角落靜靜地開放。一如李佳本人,樸素的衣著打扮,卻散發著新時代女法官獨有的優雅魅力。
“拼命三娘”業績突出
她每天一早到辦公室,簡單打掃衛生后,就投入到緊張的工作中。開庭、合議案件、寫裁判文書,或者調解案件,常常是忙忙碌碌一整天,連喝口水的時間也擠不出來。
“李佳法官就是‘拼命三娘’,她對工作嚴謹、細致,不辭勞苦,與她共事,怎能不佩服?”這是同事對她的普遍評價。
李佳并非科班出身的審判員。1983年出生的她,在法院工作14年,從一名書記員,到法官助理、助理審判員,再到審判員,共審理案件1235件。
由于工作業績突出,李佳曾受到各級法院的表彰。2015年獲得全市法院系統優秀裁判文書獎;2016年被評為哈密市“優秀公務員”;2017年獲得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法院系統“辦案標兵”等榮譽稱號。
“春風化雨”法理兼顧
從事民事審判工作以來,李佳始終秉持司法為民初心,把案結事了,最大限度保障當事人的權益作為自己的工作目標。
曾經有一起民間借貸案:被告的父親以被告的名義向原告借款2萬元,逾期未償還,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償還借款并承擔逾期未還的利息,被告的父親作為代理人參加訴訟。
審理過程中李佳了解到,在此之前被告的父親向原告的姐夫也借過2萬元錢,事后已經償還,當時是原告替其姐夫書寫了收條,因此被告及其父親堅持認為該案中涉及的借款已償還完畢。庭審中李佳多次向被告的父親解釋,但老人仍聽不進去勸告,執意要求法院判決,李佳和審判團隊合議后,判決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結果被告不服,上訴至中級法院又撤回,但仍不履行還款。眼看該案已生效,原告要求申請強制執行,李佳不想放棄,她再次勸解被告的父親,并替他分析,如果強制執行,會對其女兒造成不利的影響。李佳耐心細致的勸說打動了被告的父親,老人終于同意將全部借款及利息償還原告。
在辦理一起離婚案件中,李佳結識了原被告兩位老人。李佳了解到,兩位老人都是喪偶后再婚,婚后感情尚好,但大爺的女兒擔心萬一父親先去世,存款、房屋等財產都要與大娘分割,于是強迫父親與大娘離婚,并要將大娘趕出家門。看到兩位為難的老人,李佳心里很不是滋味,她不厭其煩地做大爺女兒的思想工作,同時關心兩位老人的飲食起居,耐心調解,促使雙方家人擯棄前嫌。在一次交談中,大爺眼含熱淚地說:“李法官比我的親生子女還理解我。”最終,兩位老人和好如初,大爺的女兒也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
“玉壺冰心”公正司法
“如果不能公正司法,就對不起人民群眾,更對不起我胸前神圣的法徽。”李佳說。

2017年冬,李佳辦理過一起勞務費糾紛案。原告是一名農民工,急著拿到工資回家過年,被告因不滿意原告為他提供的勞務,拒不支付勞務費。在辦理該案時,李佳多次向被告闡釋法律法規,被告一概不聽,甚至表示“我把一半的工資給你,這事你不要管了。”被李佳嚴辭拒絕。
眼看臨近年關,為了盡快幫原告要回勞務費,李佳聯系了被告所在的村委會,兩次帶村委會干部到被告家中做思想工作,通過李佳苦口婆心的說服工作,被告終于同意支付原告的勞務費。他說:“我付這筆錢主要是被李法官執著的工作態度感動了。”說完,被告當場支付了勞務費3.2萬元,并向原告道歉。
原告拿到勞務費,十分激動,他從中抽取2000元遞給李佳,表達謝意。李佳說:“作為法官,維護社會公平公正是我應該做的。你把錢收好,快回家過年吧!”這句話,讓原告泣不成聲。
“在老百姓眼里,法官就是法律的代表,所以我不能做一點毀損法律尊嚴和權威的事。”李佳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