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熱愛審判事業,作為一名法官,忠誠是我恪守的誓言,干凈是我堅守的底線,我定堅持心中的公平與正義,擔起法官的重要職責。 ——王慶波
從藍天碧海的遼寧大連到沙漠浩瀚的新疆和田,13年來,和田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民一庭庭長王慶波默默奉獻,堅守對司法的熱愛與追求。
“地方越偏遠,越需要有人堅守和奉獻。”王慶波說。
王慶波出生在濱城大連,2007年10月,懷揣著對法官職業的憧憬和追求公平正義的信仰,時年25歲的她考入和田地區中級法院。工作中,她踏實肯干,很快便成為業務骨干。后來,有兩次調離的機會,但她不為所動,毅然選擇堅守。
在和田地區中級法院,王慶波先后從事刑事審判、行政審判和民商事審判工作,豐富的審判經驗和高超的工作技巧不僅是她個人的“財富”,也為當地的司法審判工作注入新活力。
2011年,王慶波結合行政審判工作不適用調解的特殊性,適時提出“行政審判協調撤訴”的工作思路:庭前調查摸底、庭上協調說理、庭后調解疏導,采取邀請與案件當事人有特定關系或者與案件有一定聯系的單位和個人協助協調、坐堂協調與就地巡回協調相結合等方式,妥善化解矛盾,促成多起行政案件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自愿申請撤訴。
幾年前,王慶波接手了新疆某公司與熊某工傷認定糾紛一案。雙方當事人矛盾較深,在遵循案件基本事實的前提下,王慶波5次前往熊某家,最終促使雙方達成和解,新疆某公司賠償熊某各項損失共計42萬元。
法律是冰冷的,但法官應該是有溫度的──在王慶波看來,做一名有溫度的法官,才能更好地詮釋法律的公平與正義。
調至民事審判庭后,王慶波把“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原則貫穿民商事審判工作全過程,先后成功調解數十件積案。
2015年,王慶波承辦上訴人劉某與被上訴人和田某公司工傷保險待遇糾紛一案。劉某在和田某公司務工期間摔傷,造成二級傷殘。王慶波了解情況后,多次向和田某公司法人辨法析理。最終,雙方達成和解,和田某公司一次性向劉某支付各項費用共計124萬元。
帶頭辦理重大疑難案件、帶頭推動規范化辦案、帶頭普法……在王慶波的帶領下,庭室干警凝聚力得到進一步提升。近3年來,該院民一庭受理案件1000余件,審結900余件,審結率始終保持在90%以上。
工作中,遇到親朋好友說情,她好言勸解;案件當事人請客送禮,她嚴詞拒絕。
“每一起案件的裁判結果必須對得起黨、對得起國家、對得起人民,還要對得起自己的良知和對法律的信仰。”王慶波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