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鎮上誰不認識我,誰見了我都得給三分面子”!
“兄弟們,我哥的錢沒要回來,是兄弟的跟我一起上!”
“敢在我的地盤上鬧事,活膩了吧!”
……
上面這些話,來自于哈密市某小鎮90后青年馬某的口中,從小輟學的他深受“古惑仔”電影的影響,一直渴望成為人人敬仰的“大哥”。2011年馬某糾集陳某等10余人在小鎮成立“新龍社”,在實施一次聚眾斗毆后被公安機關打擊,“新龍社”也隨之“倒閉”。
然而,不思悔改的馬某不甘心“大哥”夢就這么破碎,仍然與其中的4人繼續實施新的違法犯罪活動,以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借故生非,隨意毆打他人,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在被公安機關多次打擊處理后,直至2018年5月,馬某等人打架斗毆,尋釁滋事、為非作惡,逐漸成為擾亂當地社會秩序的惡勢力犯罪團伙,共計組織參與違法犯罪案件10起,造成輕傷2人,輕微傷2人,數起受害人未做傷情鑒定。
2019年9月,公訴機關指控馬某等5人互相糾集,追求精神刺激,逞強耍橫,以生活中偶發糾紛借故生非,公然藐視國家法紀和社會公德,在當地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以尋釁滋事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經審理認為,馬某等5人的行為表現符合惡勢力特征,應當認定為惡勢力,依法從嚴懲處。最終,馬某因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其他4人判處拘役三個月到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不等,隨案移送物品鋼管,依法沒收,予以銷毀。
馬某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2020年6月2日,哈密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