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她堅毅、剛強、富有愛心,像媽媽一樣關愛、幫助誤入歧途的未成年人,她就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審判庭副庭長張潔。2019年11月28日,張潔被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評為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個人。
張潔在法院工作13年,審結涉少民事、刑事案件1600余件,結案率達到90%以上,民事案件調解率60%以上。她將少年審判工作向庭前、庭后和庭外延伸,挽救了一個又一個迷途少年。
“未成年人犯罪是好奇、叛逆、沖動、無知和缺乏約束導致的,在一些案件中,家庭和社會要承擔更多的責任。”張潔說,法官的責任不僅是審理案件,還要引導犯罪的未成年人走出困境。
2018年,少女李某與同學趙某發生爭執,對趙某實施侵害行為,致趙某身體多處受傷,被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開庭時,張潔選擇圓桌審判的模式對案件進行審理。她從校園生活談起,用平和的語言向李某講述了家人殷切的期望、同學的友誼、老師的諄諄教誨……
準備自暴自棄的李某聽完張潔的勸導后淚流滿面,承認了自己的錯誤,表示會改過自新。
最終,法院以傷害罪判處李某緩刑。結案后,張潔多次與學校溝通,幫助李某繼續回學校讀書。“情融于法”的做法得到了李某及其家人的認同,一個月后,李某和家人給張潔送去了一面錦旗。
案后回訪不是審判工作的必需環節,卻是張潔非常重視的一項工作。
很多少年犯回歸社會后,由于得不到及時的引導和幫助,重新走上犯罪的道路。為確保每一個經手的少年犯不再重新犯罪,張潔不辭辛苦,延伸審判功能,進行社會調查和回訪,多次與少年犯的父母溝通、談心,引導他們改變以往的教育方式,拉近與孩子的距離,消除代溝,幫助孩子改掉以前的惡習,插上自信的翅膀,開始嶄新的生活。
張潔經常會帶領少年庭的法官帶著書籍和生活用品到少管所看望服刑少年犯;每年清明節,張潔也會組織少年緩刑犯到烈士陵園掃墓、到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參觀。
在少年審判工作中,張潔勇于探索,大膽創新,“送法進校園”“送法進社區”“法治夏令營”“模擬法庭”“法治教育專題報告會”“法治小記者”“法院公開日”……形式多樣的普法教育活動,讓孩子們在快樂的學習中受到法治教育,成長為遵紀守法的好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