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我租的房子里放著的5萬塊錢不見了。”3月19日,烏魯木齊市公安局高新區(新市區)分局鉆石城派出所接到一名男子的報警。
民警立即前往現場展開調查。報警男子索某今年27歲,未婚,博樂人。他向民警反映:“1月23日,我離開烏市租住的房屋回家過年。3月19日返回時,發現出租房屋的門鎖被換,放在房間衣柜里的5萬元現金被盜。”
當日21時許,民警勘查現場后,對報警人、房東等相關人員進行了走訪調查,并對索某個人的經濟狀況以及近期收支信息進行了核對,發現索某所說的話存在諸多疑點。經訊問,索某最終承認其因租房押金、租房退費與房東及房屋出租中介發生糾紛,遂謊報租住房屋內丟了5萬元現金。
索某因涉嫌謊報警情,被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民警提示,謊報警情嚴重占用110接警資源,妨害公安機關正常的工作秩序,一經查實,警方將依法追究相關當事人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