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依法治疆辦近日印發《自治區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重點任務分工方案》(新依委辦發〔2020〕1號),明確18項重點任務、時間表和責任部門,并要求將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納入本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法治政府建設考核工作。
《方案》是推動落實新時代黨的治疆方略特別是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的工作實踐,對加快建設覆蓋城鄉、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具有重要意義。
《方案》強調,要均衡配置城鄉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務資源,采取制定發展規劃、設立法律服務機構分支機構、調整公證機構執業區域和業務托管代管等措施,建立健全法律服務資源依法跨區域合理流動制度,實現縣(市、區)基本公共法律服務的覆蓋。要加強司法所規范化標準化建設,加強農村公共法律服務供給,開展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保障特殊群體基本公共法律服務權益,建立公益法律服務激勵保障機制。2022年底前,縣(市、區)逐步推動符合條件的行政體制基層法律服務所脫鉤改制,激活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活力。
“促進公共法律服務多元化專業化”,《方案》指出,2022年底前,新疆縣級以上地方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普遍設立法律顧問、公職律師,事業單位普遍推行法律顧問制度。推動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律師調解、律師參與城市管理執法等改革試點工作。力爭2020年在所有地(州、市)試點公證參與司法輔助事務。推進設立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機構,促進生態文明建設,適應環境損害訴訟需要。健全完善調解工作機制,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發揮公證、調解、仲裁、行政復議等非訴訟方式積極作用。加強涉外法律事務的交流與合作。
新疆將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網絡平臺“三大平臺”建設和融合發展,《方案》要求,地(州、市)、縣(市、區)要依托法律援助中心、司法所、政務大廳、便民服務大廳、村(居)委會等場地資源,強化縣(市、區)、鄉鎮(街道)、村(居)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建設。2020年自治區司法行政部門啟動縣鄉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示范點規范化建設,完善“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平臺智能語音一體化呼叫系統建設。2021年底前,全面構建集“12348”熱線、網站、微信、移動客戶端為一體的新疆公共法律服務網絡和數據庫(中心)。
《方案》強調,要建立政府購買公共法律服務制度,將基本公共法律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方案》同時還公布了自治區基本公共法律服務實施標準和發展指標,為各地各部門落實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重點任務提供目標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