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 近日,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緊緊圍繞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工復產過程中的“痛點”“難點”,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當前疫情防控措施、上級法院司法政策,結合法院職能與企業需求,根據當前疫情防控以及企業開工復工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梳理匯編了《昌吉州中級人民法院涉疫情防控企業復工復產司法服務工作指南》,分訴訟服務、勞動爭議、合同、金融、公司、破產、執行、訴訟程序八個篇章,告知各類企業61項法律問題和相關法律依據,進一步幫助企業有效應對因疫情可能引發的各類糾紛,最大程度減少疫情帶來的不利影響,助力企業在科學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序復工復產。
在訴訟服務篇告知各類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可優先選擇人民法院調解平臺、新疆移動微法院進行訴前調解、在線立案、繳費、互聯網庭審、線上調解、電子送達等訴訟活動,避免因疫情影響訴訟活動的進行和訴訟權利的行使。
在勞動爭議篇,告知各類企業應保障勞動者平等就業的權利,注意采取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方式穩定工作崗位,依法支付勞動者報酬,引導企業擔負起社會責任,維護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
在合同篇和金融篇,告知各類企業在履行合同受疫情影響時應注意的一般原則,并對履行買賣、借款、擔保、租賃、承攬等合同時涉及的法律問題進行提示,明確企業應根據具體情況主張不可抗力、情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建議本著誠實信用原則和公平原則,通過協商解決矛盾糾紛,盡可能繼續履行合同,共擔風險,維護交易安全。
在公司篇,告知各類企業在疫情期間依法決策和公司高管依法履職盡責的方式方法。
在破產篇,提示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可能面臨退出市場時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責任,為各類企業提前預防和協商處理好因受疫情影響而引發矛盾糾紛提供法律指引。
在執行篇,從執行立案、保全、提供財產線索等各方面作出了具體的程序規定,讓群眾了解疫情期間,執行工作不停止,為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創造便利條件,切實保障當事人訴訟權益。
在程序篇,告知各類企業注意訴訟時效、期間等法律規定,防止在疫情防控期間因訴訟時效、期間經過而不能實現權利。
下階段,針對疫情防控期間的涉企案件,昌吉州中院將對辦案過程中發現的企業在復工復產、經營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風險漏洞以及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開展調查分析,提出有效對策,幫助企業建章立制、完善管理、堵塞漏洞,從源頭上防控法律風險,盡最大可能保障企業正常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