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 最高人民檢察院3月4日發布信息稱,截至3月3日,全國檢察機關共介入、辦理妨害疫情防控經濟犯罪案件1086件2251人,其中,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427件850人,生產、銷售假藥罪2件4人,生產、銷售劣藥罪2件2人,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344件848人,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149件285人,非法經營罪161件262人。
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在我國發生的傳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圍最廣、防控難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這樣的特殊背景下,可以有效阻隔病毒傳播、防止疫情擴散的防治、防護用品、物資就變得格外重要。一些不法分子利欲熏心,生產、銷售偽劣口罩、醫用酒精、消毒液等產品,牟取非法利益,嚴重擾亂市場秩序,危及廣大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應依法嚴懲。
最高檢第四檢察廳廳長鄭新儉說,全國檢察機關充分履行職責,為有效防控疫情、維護市場秩序、助力復工復產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一方面依法及時、從嚴懲治生產、銷售偽劣防疫物資用品、利用疫情哄抬物價、囤積居奇、牟取暴利等嚴重擾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形成有力震懾;另一方面按照分區分級精準復工復產的工作部署要求,在堅決維護疫情防控秩序的同時,依法助力企業有序復工復產,為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優質高效的法治產品、檢察產品。
最高檢還發布了第四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