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 自新冠肺炎疫情爆發以來,阿勒泰地區吉木乃縣人民法院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依托智慧法院建設成果開展訴訟活動,積極推行網上庭審、網上質證等辦案模式,讓“讓群眾不跑路,信息多跑腿”。 2月23日,吉木乃縣人民法院通過視頻庭審的方式開庭審理了民事糾紛案件,通過庭審,雙方當事人不同意調解,法官依據案件事實,進行當庭宣判。



該案件中,原被告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后,在房屋交付過程中因房屋價款及房屋屬性產生分歧,原告要求被告返還原物,并訴至吉木乃縣法院。鑒于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時期,吉木乃縣人民法院決定采取網上庭審的方式進行開庭審理。在整個庭審過程中,視頻信號穩定,聲音圖像清晰,庭審過程順利結束。
連日來,吉木乃縣人民法院為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的訴訟工作,指定專人負責,積極引導訴訟群眾通過新疆移動微法院、12368訴訟服務熱線、新疆法院訴訟服務網、人民法院調解平臺、“云間”庭審系統等及時參與訴訟,確保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在線上完成立案、信息查詢、聯系法官、電子送達、互聯網庭審等法律權利和義務,為當事人提供高效率司法服務。智慧法院建設成果減少防控疫情人員聚集,兼顧審判執行工作有序開展,確保疫情防控不松懈,訴訟服務不停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