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人,你們這邊能聽到嗎?”
“可以” “被上訴人,你們這邊是否能聽到?”
“可以”
“好的,那我們現在準備開庭。”
法槌敲響,審判長宣布開庭。

2月6日10點30分,在彌漫著消毒水味道的12368調解室內,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官、法官助理與書記員佩戴口罩端坐在各自位置上,但上訴人、被上訴人席卻空無一人。

昌吉州中院首例互聯網庭審正在緊張有序地進行著。
此案是昌吉州中院民二庭審理的一起人身保險合同糾紛案件,被上訴人李某某等要求上訴人某保險公司賠償保險金20萬元。
本案由雙方委托訴訟代理人出庭,受疫情影響,為減少人員聚集,合議庭提前征得雙方同意,采取互聯網審理案件方式開庭。

不到一個小時,一場同步錄音錄像的互聯網庭審順利完成。
“本來以為受疫情影響案件會一拖再拖,沒想到還有互聯網法庭這樣的創新舉措,真是一場非常時期的非常庭審!”庭審結束后,其中一位當事人說。
昌吉州中院院長周玉星表示,互聯網法庭的審理模式既能有效避免因當事人聚集而引起的疫情擴散風險,又能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疫情防控期間,昌吉州中院將充分利用互聯網滿足當事人訴訟需求,以切實行動做到“便民服務時刻不停,公正司法一如既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