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以來,伊犁州直市場監管部門集中開展重點消費品質量安全、疫情防控工作執法檢查,嚴肅查處囤積居奇、哄抬物價、銷售假冒偽劣口罩等行為。
2月3日,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伊寧市康樂源醫藥有限公司檢查時發現,該公司自2016年起銷售一次性醫用口罩。2019年12月16日,該公司以每包6元的價格購進20包一次性醫用口罩,日常銷售價格為10元/包。疫情暴發后,2020年1月23日,該公司以15元/包的價格銷售了剩余的6包口罩,銷售價格超過正常售價的50%。

經核查,該公司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銷售一次性醫用口罩價格上漲過快,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令當事人立即糾正違法行為,并作出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目前該案已辦結。無獨有偶,伊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對紅星街3巷如服那綜合批發中心檢查時,經營者于1月25日從呼勒佳購物商場內以一只口罩16元的價格購買了100只3M口罩。經調查,當事人銷售的該批口罩冒用他人廠名、廠址,截至案發,該批口罩共銷售了20只。執法人員依法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罰款1600元。
同時,對在保障群眾日常生活消費方面發現的違法行為也嚴厲打擊。2月5日,記者從伊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前幾日一超市內所售蔬菜價格過高,其中白菜價格漲到每公斤6.97元。對此,市場監管部門重拳出擊,對涉事經營者開出10萬元罰單。

州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薛明表示,疫情發生后,州市場監督管理局立即出臺了《關于嚴禁哄抬物價的公告》,安排各縣市市場監管局掌握當地藥品、醫療器械、消毒用品、口罩等防護用品的庫存情況和物價情況,要求對群眾日常消費的生活用品嚴格執行政府定價,要求各縣市廣大經營者履行社會主體責任,不得囤積居奇、哄抬物價,一律實行明碼標價。自疫情發生后,州直市場監管系統不斷加大巡查檢查力度,對違法行為情節較輕的,責令經營戶立即整改,對屢教不改或違法行為情節惡劣的,依法嚴厲打擊。
為確保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口罩、消毒液、食品、藥品等用品價格穩定,州直市場監管部門通過各種途徑發布關于嚴禁哄抬物價的公告,提醒并督促各經營者在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過程中明碼標價,不得哄抬物價,但仍有個別經營戶鋌而走險。據統計,1月24日至2月5日,州直各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疫情防控期間哄抬物價、囤積居奇、制售假冒偽劣食品和防護用品(口罩、酒精)等違法行為立案查處30起,結案21起,罰沒款21.67萬元,對情節較輕的責令整改116起,其他案件正在有序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