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 2019年12月31日,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因在“基本解決執行難”期間措施有力,成績突出,被最高人民法院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表彰為全國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先進單位。
據了解,2016年至2018年,昌吉州中院帶領兩級法院受理執行案件4.5萬余起,執結4.2萬余起,總體執結率達到93.75%,率先在全疆達到“3+1”核心指標。
三年間,昌吉州中院積極構建“黨委領導、政法委協調、人大監督、政府支持、法院主辦、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執行工作大格局。成立了由39家單位組成的自治州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實施辦法。堅持補短板、強弱項、管長遠,制定了20余項制度機制,進一步規范執行行為。全面提升執行信息化水平,兩級法院投資數百萬元建成執行指揮中心,配齊執法記錄儀等設備,指揮中心協調聯動機制作用逐步彰顯。
2019年度,昌吉州中院繼續以鞏固“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成果為目標,建立和完善執行工作機制,制定了相關規范性文件,開展了“全州法院紀律作風整頓年”專項活動,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提升執行質效。加大對基層法院的定點聯系和督導幫扶,開展“涉民生案件集中執行”“涉金融債券案件專項執行”“涉特殊主體案件執行”“執行風暴”等專項行動。
今后,昌吉州兩級法院將以敢打必贏的決心和信心繼續投入到“切實解決執行難”工作中,著力完善執行工作各項體制機制,力促執行質效始終保持高水平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