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發布《關于人民法院進一步為“一帶一路”建設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進一步創新完善案件法律適用機制規則和國際商事糾紛解決機制,推動形成區域性及全球性商事法律規則。
意見全面提升法院服務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的標準水平,突出“五個亮點”:堅定支持多邊主義,對涉外民商事案件,依法適用有關規則認定合同效力和合同責任;依法促進國際物流發展,探索國際海運、中歐班列、陸海新通道等案件的專業化審判機制;規范和統一涉外金融法律適用,密切關注研究涉“一帶一路”建設專項貸款、絲路基金等法律問題,支持共建“一帶一路”投融資;支持信息技術發展,促進電子商務、區塊鏈、人工智能、5G信息網絡建設在內的數字絲綢之路建設;高效審理涉共建“一帶一路”科技創新行動計劃、聯合實驗室等案件,依法制止各類不正當競爭,營造尊重知識價值和良好創新的知識產權生態體系。
意見提出進一步完善“一帶一路”國際商事糾紛解決機制的“四個創新”:鼓勵和吸引無連接點的國際商事糾紛當事人合意選擇國際商事法庭管轄,服務全球國際商事糾紛解決;拓展“一站式”多元解紛平臺建設,適當引入域外國際商事仲裁機構、國際調解機構加入“一站式”平臺;完善跨境破產協調機制,探索主要破產程序和主要利益中心地制度的適用,依法保護債權人和投資人權益;鼓勵建立區域性的雙邊、多邊爭端解決合作機制。支持香港建設區域法律服務和糾紛解決中心。推動國際商事法庭判決的相互承認與執行,不斷擴大中國國際商事法庭的影響力、公信力和吸引力,促使我國成為“一帶一路”國際商事糾紛的重要解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