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 12月23日,記者從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近日,該院委派律師成功調解一起民間借貸糾紛。
海某與巴某是20多年的好友兼同事,2015年6月至2017年5月,海某以銀行轉賬、現金、刷信用卡、支付寶轉賬的方式給巴某借款共計60萬元,雙方約定了利息。2018年4月,巴某向海某清償了2018年3月之前的利息,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一直未償還。后海某將巴某訴至法院,一審判決巴某償還借款本金60萬元及利息20.3萬元,巴某不服提出上訴。
昌吉州中院接案后,立即委派新疆金誠信律師事務所進行訴前調解,律師調解員徐英多次與雙方進行電話溝通,運用多年委托訴訟代理人的經驗,從當事人的角度出發尋找調解切入點,通過換位思考有效疏導當事人之間的情緒,最終使雙方冰釋前嫌,并于2019年12月7日在二審庭前達成和解協議。隨后,昌吉州中院當日立案,當場制作調解書。就此,首件律師調解的案件順利結案。
據了解,為充分發揮律師在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中的專業優勢,加強訴前調解,今年,昌吉州中院通過案件繁簡分流,委派律師調解。截至12月初,已委派律師調解案件13件,現已成功調解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