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近日,一名中國籍旅客從霍爾果斯公路口岸出境,其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通過CT機機檢時發現圖像異常,烏魯木齊海關隸屬霍爾果斯海關現場機檢關員當場進行開包查驗。經查驗發現該名旅客攜帶一柄環首鐵劍,疑似文物。現場關員作暫扣處理,并留存攜帶人相關身份信息。
隨后,霍爾果斯海關將疑似文物送至自治區博物館文物鑒定組鑒定,鑒定結果為東晉時期環首鐵劍,屬國家三級文物。
按照我國法律規定,攜運、郵寄文物出口,不向海關申報的,不論是否藏匿,均屬走私行為。海關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予以沒收走私貨物及違法所得,可并處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目前,霍爾果斯海關查獲的涉案文物已移交緝私部門作后續處置。
【說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旅客攜運和個人郵寄文物出口的管理規定》,珍貴文物(指經文化行政管理部門鑒定的國家一、二、三級文物)禁止出境,一般文物限制出境。
霍爾果斯海關查檢二科科長朱冬梅表示,出境旅客如有攜帶文物出境意向的,應當先向文化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取得文物出境許可,并在出境時主動向海關進行申報。若取得文物出境許可但未向海關主動申報的,將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行政處罰;未取得文物出境許可又未向海關主動申報的,海關將對所攜帶文物予以沒收。
霍爾果斯海關提醒出入境旅客注意出入境物品攜帶要求:
1.各種武器、仿真武器、彈藥及爆炸物品;偽造的貨幣及偽造的有價證券;各種烈性毒藥;鴉片、嗎啡、海洛因、大麻以及其他能使人成癮麻醉品、精神藥物;新鮮水果、茄科蔬菜、活動物(犬、貓除外)、動物產品、動植物病原體和害蟲及其他有害生物、動物尸體、土壤、轉基因生物材料、動植物疫情流行的國家和地區的有關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他應檢物;有礙人畜健康的、來自疫區的以及其他能傳播疾病的食品、藥品或其他物品,禁止入境。
2.列入禁止進境范圍的所有物品;珍貴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的文物;瀕危的和珍貴的動植物(均含標本)及其種子和繁殖材料禁止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