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 9日,國家民委發布《國家民委關于命名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州”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正式命名我州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州”。
歷時3年,萬眾矚目,我州“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州”創建工作走出了一條不平凡的道路。2016年4月,我州正式啟動“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州”創建工作,3年來,我州緊緊圍繞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始終把民族團結作為最大的群眾工作,全面加強黨對民族團結進步工作的領導,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主線,牢牢把握“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主題,按照“建成小康社會和現代化同步、公共服務同質、法治保障同權、精神家園同建、社會和諧同創”的思路,把民族團結進步事業作為基礎性事業抓緊抓好,舉全州之力推進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州創建工作,取得了實實在在的成果。
《決定》說,自開展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州創建以來,博州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治疆方略和民族工作決策部署,緊緊圍繞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把民族團結進步事業作為基礎性事業抓緊抓好,持續釋放民族團結紅利。全面貫徹黨的民族政策,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不斷加強黨的民族理論和民族政策學習以及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弘揚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的優良傳統,各族群眾相融相親,“五個認同”不斷增強;深入開展“一家親”活動和民族團結“微行動”,夯實創建工作“九進”基礎,凝聚和釋放強大正能量;推動邊疆民族地區高質量發展,加大民生投入,鞏固提升脫貧成效,各族群眾獲得感不斷增強;鄂博攜手共建、兵地融合發展,軍民一心守邊建邊興邊,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樣緊緊擁抱在一起,邊疆地區在新時代呈現嶄新面貌,煥發勃勃生機。
《決定》指出,博州的生動實踐,探索出一條富有邊疆民族自治地方特色的創建之路,為實現新疆工作總目標作出了貢獻,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創新發展提供了寶貴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