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 近日,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阿拉山口市人民檢察院通過辦理一起行政公益訴訟案件,依法向怠于履行草地生態保護監管職責的相關行政執法機關送達檢察建議。此案也是全州檢察機關開展公益訴訟工作以來,首例“生態磋商案件”檢察建議整改落實。
調查中,阿拉山口市人民檢察院發現,新疆亞歐大陸橋金輪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博樂采石場(以下簡稱“采石場”)在未辦理環評手續,亦未通過環保驗收就進行重建生產,其行為導致水洗沙生產線部分洗沙廢水未經沉淀池處理,直排于戈壁灘,造成干涸后的淤泥沉淀區達8160㎡,致使沉積區內的草地植被遭到大面積破壞,該“采石場”未按照規定在草原上排放洗沙廢水的行為違反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九條、第二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第五十條的規定。針對市林業監管部門對該“采石場”怠于履行監管職責,阿拉山口市人民檢察院于9月30日依法對其發出訴前檢察建議督促該部門切實履行監管職責,采取有效措施對被破壞的草地植被予以恢復,加大對生態植被的保護力度,加強林地執法的宣傳、巡查和監督,進一步落實林地保護、監測、管理職責。
阿拉山口市自然資源局收到檢察建議后,高度重視,迅速組織相關部門人員積極與檢察機關對接,按照建議要求進行立案調查,形成案件處理情況報告,與責任人簽訂了草地植被恢復協議書,以修復方案技術可行性、成本效益最優化、第三方恢復治理、監督可行性等方面要求責任人擬定植被恢復治理方案。目前已督促責任人對8160㎡的草地進行草籽播種,預計明年春天復綠。同時,此次生態磋商案件,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關注,并立即組織各相關部門召開環境保護督查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推進會,以落實治理恢復責任,按照“政府為主導、企業主體”“誰破壞、誰治理”的原則,以及嚴格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制度,認真對照督查反饋意見,按照我市整改方案和環保問題整改清單,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實,完成整改任務。
公益訴訟是檢察機關全新的重要業務,我院將充分發揮基層首創精神,履行好捍衛公益的檢察職能,為維護青山綠水、生態資源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護。用“檢察藍”守護“生態綠”以訴前檢察建議強化法律監督職能,促進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