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 自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阿勒泰地區布爾津縣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通知》精神,充分發揮掃黑除惡主力軍作用,堅決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從嚴從快依法懲治了一批涉黑惡犯罪分子,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據了解,2009年以來,以顏某某為首,孫某某、蔣某、宋某某、馬某為積極參加者的惡勢力團伙,糾集他人長期混跡于布爾津縣城,通過大哥帶小弟、小弟再帶小弟的形式形成惡勢力影響,在布爾津縣采取打架、滋擾等暴力、軟暴力方式尋釁滋事,實施強迫交易、敲詐勒索、開設賭場、非法拘禁、吸毒等違法犯罪行為。長期染指娛樂行業,在游戲廳行業形成威懾力影響,為獲取非法利益,參與張某、高某某等人開設帶有賭博性質的游戲廳或開設賭場、聚眾賭博,造成了嚴重的社會危害性。
2019年3月31日,布爾津縣人民法院以顏某某犯有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開設賭場罪和非法拘禁罪,數罪并罰,總和刑期十五年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7萬元;以孫某某犯有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和開設賭場罪,數罪并罰,總和刑期十一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九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4.8萬元;以蔣某犯有開設賭場罪、買賣身份證件罪,數罪并罰,總和刑期四年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5萬元;以宋某某犯有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萬元。以馬某犯有開設賭場罪,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5萬元。
此案的辦理充分體現出了布爾津縣委、縣政府對掃黑除惡工作的高度重視,體現了縣委政法委、掃黑辦、縣法院、檢察院、公安局本著“有黑掃黑、有惡除惡、有亂治亂”的原則,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關于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的規定,對涉黑涉惡犯罪依法從重從快處理。
同時,該縣辦案機關始終堅持嚴格依法辦案,在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判等環節中嚴把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確保了辦案質量和辦案效率的統一,也確保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進一步推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向縱深發展,提高人民群眾對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知曉度、認可度、參與度,充分發揮以案釋法的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