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 11月21日,克拉瑪依市克拉瑪依區人民法院對克拉瑪依市某房產公司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案件作出判決:該房產公司因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決、裁定,轉移財產逃避強制執行,且情節特別嚴重,被判處罰金100萬元,同時該公司總經理魏某也被追究刑事責任,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
本案由克拉瑪依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案件執行中發現線索,移送市公安局經濟偵查支隊立案偵查,由克拉瑪依區人民法院審理并作出判決,是全疆首例以犯罪情節特別嚴重,并追究單位犯罪的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案件。該案的辦理,彰顯了克拉瑪依市兩級法院嚴厲懲治構成犯罪“老賴”的堅定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