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 今年以來,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堅持問題導向,建立專業法官會議制度,打造案件質量把脈問診平臺,運用法官集體智慧,認真分析研究案件,從個案到類案,擴大研討延伸作用,為辦案法官厘清思路提供裁判的咨詢意見,促進審判經驗交流。截至目前,該院共召開各類專業法官會議100余次,提請專業法官會議討論各類案件180余件。
近年來,隨著司法改革的推進,一批80后、90后員額法官逐漸成為審判一線的骨干力量。但個別法官審判經驗欠缺,個別案件處理失當的問題也時有發生。昌吉州中院順應司法改革要求,對重大、疑難、復雜案件或者合議庭有分歧的案件提交專業法官會議進行討論,讓專業法官會議為其提供咨詢意見,供合議庭參考。專業法官會議雖然提供了咨詢意見,但不直接決定裁判結果,既尊重了法官辦案的獨立性,又起到把脈問診的作用。
司法責任制改革實施以后, 根據“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的原則要求,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的案件外,院庭長不再審核簽發未直接參加審理案件的裁判文書,員額法官的責任心普遍增強。但實踐中,一些系列案件常常分散在不同法官手里,裁判尺度難以把控,法官之間對案件的認識存在差異,可能出現“同案不同判”現象。昌吉州中院及時將有爭議的法律適用問題提交專業法官會議討論。讓專業法官會議成為法官面對面觀點碰撞、直擊疑難雜癥、統一裁判尺度的“思想盛宴”,起到了交流信息、統一步調的作用,避免了不必要的上訴和發回改判。
昌吉州中院將專業法官會議作為審判委員會討論案件的前置程序,對每一個需要提請審判委員會討論的案件,均需先經過專業法官會議討論,充分發揮專業法官會議的過濾審查作用,減輕審判委員會的壓力。
據悉,昌吉州中院還制訂了《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專業法官會議工作規則》,明確了專業法官會議的職能定位,設立刑事、民事、行政和執行四個專業法官會議,分別負責討論相關專業范圍的案件或者事項,以此助力專業法官會議常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