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 近日,記者從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獲悉,為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著力營造穩定、透明、公正、可預期法治化營商環境,昌吉州兩級法院貫徹依法、平等、全面、及時、保護的原則,完善司法服務配套措施,提升服務保障能力,積極回應民營企業對公平競爭、平等保護的司法需求,著力為民營經濟健康發展提供良好司法保障。
該院深入昌吉州多家民營企業了解企業發展狀況和司法需求,制定了《昌吉州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司法服務保障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十項措施》,并對十項措施進行解讀宣傳,制作發布《昌吉州中級人民法院民營企業法律風險防控服務手冊》,深化訴源治理,為企業安全穩定發展構筑司法“防火墻”。
為解決案件辦理超審限問題,該院對審限進行跟蹤管理,建立審限預警機制,隨時督促案件承辦人抓緊審理。截至目前,昌吉州中院法定審限內結案率達100%。
此外,該院還出臺相關規定和辦法,組織開展兩級法院執行工作隊伍紀律作風集中整頓,有效遏制消極執行、選擇性執行、亂執行等不規范執行行為。嚴格依法適用強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凍結措施,盡可能選擇對企業經營影響最小的方式執法辦案,保障民營企業合法權益。
今年1月至今,昌吉州兩級法院受理一、二審涉民營企業民商事案件近9000件,已審結4200余件,受理涉民營企業執行案件1652件,已執結1128件,執行到位標的額5.8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