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新疆法制報記者 張秀 通訊員 白靜)從遇到問題比嗓門大、拳頭硬,到心中有法、遇事找法,哈密市伊州區城北街道躍進村村民變了。
村民劉某承包了張某的蔬菜大棚,依照合同約定,劉某須按期繳納大棚承包費。今年年初,張某去內地后與劉某失去了聯系。
“如果不交錢,我就違約了,張某可以解除合同,把大棚轉包給其他人,但我又聯系不到他。”劉某找到哈密市司法局駐伊州區城北街道躍進村“訪惠聚”工作隊,說出自己的想法,“之前咱們組織的‘法治大講堂’里,提到了‘提存公證’,我能不能試試?”
從2017年起,哈密市司法局“訪惠聚”工作隊就多次組織律師、公證員、司法所工作人員開設“法治大講堂”,舉辦“送法下基層”宣傳咨詢活動。正是這些活動,讓“提存公證”的概念留在了劉某的心里。
在工作隊的幫助下,今年9月,劉某聯系到哈密市正信公證處,并成功辦理了提存公證。
“提存公證是公證機關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對交付的提存物進行寄托、保管,并在條件成熟時交付債權人或其他受益人的活動。”哈密市正信公證處主任王剛介紹,劉某通過這一方式,將債之標的物風險責任轉移給了債權人張某。
劉某的事并非個例。在躍進村,遇到問題先找工作隊,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已成為村民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