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警官你好,在新疆打工期間得到了你的幫助,非常感謝。”8月27日,阿克陶縣公安局恰爾隆派出所民警王東江收到轄區工地工人趙某發來的一條短信。
8月12日,王東江接到轄區工地一名負責人報警:“工人趙某在工地阻礙我們施工。”王東江立即和其他民警前往處置。
在施工現場,急著回家的趙某因沒有拿到工資,與工地負責人在路上發生爭執,致使工程車輛無法通行。了解情況后,王東江現場進行了調解。雙方最終達成協議:因未到工資發放時間,工地負責人先行墊付一千多元給趙某,墊付的錢從趙某的工資中扣除。
今年31歲的王東江2015年入警,2018年成為恰爾隆派出所阿爾塔什警務室民警。在警務室工作近兩年,王東江化解了多起糾紛,沒有一件移交上級部門。
今年4月的一天,水利工程建設營地工人陳某和楊某打架,兩人均受傷。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應該依法對二人進行治安處罰,可王東江卻說:“如果兩人心里的矛盾沒有化解,處罰之后,下次可能還會生出事端,應該盡量為他們化解矛盾。”后來,王東江找到工地管理人員及雙方當事人的朋友從中協助調解,雙方終于握手言和。
在矛盾糾紛調解中,王東江總結了4個方法:借力、沉默、施壓、換位。借力,即在化解矛盾糾紛時,先尋找雙方都熟悉并認可的第三人協助調解工作;沉默,在調解現場,倘若雙方當事人發生激烈爭吵,調解人此時要保持沉默,待雙方當事人都冷靜下來時,再分別給他們做思想工作;施壓,遇到雙方當事人互不相讓時,運用法律、法規、政策等進行適當施壓;換位,讓雙方當事人站在對方的角度考慮問題,充分理解對方的難處。王東江在工作中靈活運用這些方法,把遇到的矛盾糾紛一一化解。
8月20日,警務室接到某工地工程項目部經理戴某報警:“有十幾名工人堵在項目部門口,嚴重影響正常工作。”接到報警后,王東江立即組織警力趕往現場,同時向勞動部門匯報。
王東江聽取雙方陳述后得知,十幾名工人在工地干活,不到一個月就要辭職,并要求當場結算工資。按照工地規定,工資每月或每季度發放一次,只有到了工資發放時間,才能結算工資。
考慮到工人的實際難處,王東江與戴某商議后,戴某同意從流動資金中拿出一部分錢先行墊付工人工資。因水利樞紐工程任務重,參與施工單位多,工人流動性大,勞資糾紛已發生數起,為杜絕和減少此類糾紛發生,該工程項目部采納了王東江的建議,適當微調工資發放制度。
“現在,我們工地遇到難以解決的糾紛,都先找王警官,他點子多,能突破思維定勢,找到解決矛盾糾紛的好辦法!”戴某說。
“不管遇到多大的難題,在法律允許框架內,辦法總比困難多。”王東江在工作手冊里寫道。自擔任警務室民警以來,王東江參與調解矛盾糾紛90余起,真正實現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務不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