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縣群眾為“楓橋式公安派出所”打call
新疆平安網訊(新疆法制報記者 張蕾 童文艷 通訊員 楊超)7月16日,在精河縣公安局永集湖派出所,因宅基地糾紛動手的精河縣托里鎮(zhèn)吾夏克巴依村村民周某和趙某,當著民警的面簽訂了調解協(xié)議。
周某和趙某是鄰居。7月9日,趙某在兩家中間建院墻,周某認為占了自家的宅基地,兩人爭執(zhí)不休,周某情急之下一拳打在趙某的額頭上。該村黨支部書記妥言明急忙向永集湖派出所報警。
民警巴特孟克到達現場后,立即將雙方拉開,并了解了事情經過。為公平起見,巴特孟克聯系了托里鎮(zhèn)國土資源所。該所工作人員到達現場后,向周某、趙某講解了宅基地的相關政策,并講明:兩家共用一道院墻,院墻所占面積應各分攤一半。周某和趙某心服口服,此事了結。
托里鎮(zhèn)是農業(yè)鎮(zhèn),轄區(qū)有17個村(社區(qū)),1.8萬余人。永集湖派出所所長劉炎卿介紹,該鎮(zhèn)的矛盾糾紛以鄰里糾紛、土地糾紛、務工糾紛為主。為了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永集湖派出所與轄區(qū)警務室和17個村(社區(qū))黨支部聯動,各村(社區(qū))黨支部發(fā)現矛盾糾紛后,立即向警務室報告,再由派出所制定調解方案。其中,普通鄰里糾紛由警務室民警指導村(社區(qū))平安志愿者就地調解。
今年以來,精河縣公安局在全縣著力創(chuàng)建“楓橋式公安派出所”,以“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務不缺位”為理念,推出“派出所+警務室+黨支部+平安志愿者”矛盾糾紛化解機制,有效維護了轄區(qū)治安穩(wěn)定,為構建警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探索出一條新路。
工作做得好不好,要讓群眾來評判。
精河縣大河沿子鎮(zhèn)文化社區(qū)居民劉新維(化名)因家庭瑣事與姐姐一家鬧矛盾,于是給大河沿子派出所民警楊英豪發(fā)微信吐槽。收到信息后,楊英豪立即趕到劉新維家中,講法說理,為他解開心結。劉新維告訴記者:“民警經常和我們拉家常,為我們解糾紛,我們要為這樣的民警和派出所打call。”
今年上半年,精河縣公安局各派出所共受理矛盾糾紛917起,成功調解842起,調解成功率達91%。
精河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褚文華說:“今后,我們將不斷完善‘楓橋式公安派出所’創(chuàng)建機制,切實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把風險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tài),為推進‘平安精河’建設作出新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