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嬌小、優雅,這是連新燕給記者的最初印象。然而,深入了解之后,發現她外柔內剛,辦案時嚴謹,面對犯罪嫌疑人時嚴厲。
作為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人民檢察院的員額檢察官,連新燕始終堅持深耕細作辦鐵案的工作原則。

用好用實監督權
6月18日,烏魯木齊市檢察機關第三期“全能檢察訓練營”之精品案例大講堂在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人民檢察院開講,連新燕作為精品案例講解人之一與全市檢察人員一起,交流辦案實務中如何用好用實檢察監督權。
2018年1月18日,烏市沙區檢察院受理沈某某容留他人吸毒案;當年9月18日,該院受理侯某某危險駕駛案。這兩起普通且互相獨立的刑事案件,連新燕辦理后,產生了一系列反應。
辦案中,連新燕及同事先是發現了兩名犯罪嫌疑人的立功材料驚人相似,順藤摸瓜調查后,他們懷疑兩起案件背后牽涉有徇私枉法和偽造證據的嫌疑。
有懷疑就要尋求真相。于是,烏市沙區檢察院當即向上級檢察機關匯報有關情況。最終由上級檢察機關牽頭,與烏市沙區檢察院組成聯合專案組,連夜訊問,突擊調查,固定證據。最后,兩案背后再立兩案,即崔某涉嫌徇私枉法罪、孫某涉嫌偽造證據罪。
今年4月26日,經烏市沙區檢察院提起公訴,上述4案4人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決。
訊問時胸有成竹
“冤枉啊!我只是幫朋友拿個東西,誰知道是毒品!”
“你是否有吸毒史?一般人拿到東西后,正常情況下會不會放進襪子里?”
6月27日,在烏魯木齊市第一看守所,連新燕的一連串發問,讓犯罪嫌疑人張某無言以對,只得承認他確實攜帶了冰毒。
像這樣,檢察官在訊問時與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的場景經常出現。“他們可能覺得我比較柔弱,也比較好對付,所以我提審時,經常遇到犯罪嫌疑人推翻在公安機關的口供、胡編亂造的情況。”與平時的溫文爾雅不同,連新燕訊問時思維縝密。
在連新燕看來,為自己脫罪是每名犯罪嫌疑人的心態,而她要做的就是做好“訊前準備”,讓犯罪嫌疑人無招架之力。“隨時關注國內重大案件情況,及時學習新知識,認真了解研讀全案,這都是案頭準備工作。”連新燕說。
不僅如此,辦案期間每一次退偵、證據補查,連新燕提出的疑問,都能做到讓偵查機關心服口服。辦案時僅合作過兩次,連新燕的嚴謹就給自治區森林公安局的辦案人員留下了深刻印象。今年6月,該局專門向烏市沙區檢察院提出邀請連新燕到該局授課的請求,請其到該局就常辦案件中出現的證據固定等問題進行講解。
深耕細作辦精品案件
近日,黃某因犯故意殺人罪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公安機關將黃某案移送我院時,是以涉嫌故意傷害罪移送的。但我們依法審查之后,縱觀全案情況,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連新燕說。
去年8月6日,在烏市沙區一小區單元樓道內,老人王某與黃某因事發生口角,黃某心生怨氣,拿起磚頭持續擊打王某頭部。后經醫生診斷,黃某的毆打致使王某中型開放型顱腦損傷,左眼內皮膚裂傷、低血容量性休克等多處傷情,損傷程度為輕傷一級。
審查全案后,連新燕認為,黃某作為一名精神正常的成年人且受過高等教育,因為王某的一句指責,就對王某實施危及生命的嚴重暴力行為,已涉嫌故意殺人罪而非故意傷害罪。
為保證案件的嚴謹、準確,連新燕對案件的每一個事實、每一道程序都仔細推敲。記者在連新燕準備的答辯材料中發現,僅訊問提綱一項,她就列出了52個問題。最終,法院采納了公訴機關的意見,黃某因犯故意殺人罪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
此案之前,連新燕已經辦理了烏市第一起飆車型危險駕駛案、第一起虛假訴訟案,以及多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重大疑難案件,案案精品,彰顯了檢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