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營運性貨運車沒有從業資格證,出了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可以不賠嗎?
答: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三)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第三人人身損害,當事人請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 (二)醉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后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三)駕駛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在賠償范圍內向侵權人主張追償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追償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保險公司實際賠償之日起計算。 如果投保人的車輛是運營車輛但是按照非運營車買的保險,在投保前沒有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實際所交的保費遠低于應交的保費標準。在實際使用性質不符的情況下發生的事故保險公司可以按照合同規定是不承擔責任的。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一般用于客運或是貨運及營運類車輛的駕駛員要求。如果保險合同沒有在這方面給予明確規定,保險條款中所列的對于駕駛人員的限制僅為:“被保險人允許的合格駕駛人員......”對于有沒有從業資格的沒有要求,那么在保險賠償時,只要手續齊全,不論駕駛人員是否有從業資格,保險公司都應該負責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