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新疆法制報首席記者 陳澤華)跨省居民在烏魯木齊市補(換)領身份證不用提供戶口簿;增加疆內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提供證件范圍。5月16日,烏魯木齊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隊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中,再推兩項便民新舉措。
戶籍地為外省市的人員在烏市辦理居民身份證丟失補領、損壞換領、期滿換證及其他原因換領業務,持烏市簽發的有效期內的居住證、臨時居住登記憑證、居住證明、學生證任意一證即可辦理。身份證丟失或損壞無法辦理居住證或臨時居住登記憑證的,由居住地社區民警核實后,開具居住證明(注明僅限辦理身份證使用)。
戶籍地為新疆的人員在烏市辦理居民身份證丟失補領、損壞換領、期滿換證業務,持戶口簿、駕駛證、護照、居住證、臨時居住登記憑證、居住證明、學生證任意一證即可辦理。同時,對烏市戶籍居民開通全市通辦業務,持即將到期或已過期的居民身份證可辦理身份證補(換)領業務。
烏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隊相關負責人表示,公安機關深化“放管服”改革,目的是進一步提升審批服務效能,著力解決好群眾辦事難、辦事慢、來回跑、不方便等突出問題。